深圳商标注册_专利申请

龙岗区企业商标续展的相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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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企业商标续展的相关原则

作者:深圳昆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3-24 08:05:41

深圳商标注册申请的几个必要环节

1.商标注册首先要商标查询:查询商标、提交申请:5-7个工作日,在注册商标之前大家都会先查询想要注册的商标。商标查询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亲自或委托商标代理人查询有关商标登记注册情况,以了解自己准备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与他人已经注册或正在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程序。查询大概花费1-2个工作日。提交申请之后,3-5个工作日会有回执通知。

2.下发受理通知书:2-4个月。申请材料无误即可下发受理书,下发受理书要2-4个月左右。但受理通知书只能够证明你申请了,并不说明你成功注册了,这时商标是不可以随意使用的。

3.商标注册的商标盲查期:3-5个月。过程中,你可能会遇到商标查盲期,需要花费大把的时间才能走出来。;

4.商标注册实质审查:9个月。

5.商标注册商标公告:3个月。“商标公告”期,自公告那天起3个月内如有企业或个人对你的商标提出异议,一旦异议成功,已公告商标仍有可能会被驳回。

6.获得商标注册证。当然,下发证件也是需要一段时间的等待哦,所以,注册一个商标将近要花掉一年半到两年的时间。

中国驰名商标依法受到优于普通注册商标的特别保护。驰名商标既具有一般商标的区别作用,又有很强的竞争力,知名度高,影响范围广,已经被消费者、经营者所熟知和信赖,具有相关的商业价值。

1.无论是否注册,驰名商标均受到保护我国《商标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我国实行深圳商标注册制度,没有取得核准注册的商标,在与其他注册商标权利发生冲突的时候,一般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对于驰名商标来说,即使其未在我国注册,仍然可以得到商标法的保护,他人不能在与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实际使用的商品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注册和使用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者类似,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发生混淆的商标。

2.对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的跨类别保护我国《商标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商标法》第52条第5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一般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禁用范围,仅限于与核定使用商品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但对于驰名商标来说,只要某一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足以使相关公众认为其与驰名商标具有相当程度的联系,而减弱驰名商标的显著性、贬损驰名商标的市场声誉,或者不正当利用驰名商标的市场声誉的,即使其使用在与驰名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上,驰名商标也可以排除其注册和使用。

3.驰名商标所有人在撤销他人已注册的商标时,有特别的期限保护《商标法》第41条第2款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权利人因他人注册商标侵犯其在先权利而撤销该商标时,都要受到五年时限的限制,但是,对于驰名商标来说,如果商标注册人是出于恶意的话,可以不受该5年期限的限制。

不可以私自、擅自将国人(即使是自己的)的专利拿到国外申请专利!一般要求首先在国内申请专利。

可以参考《专利法》

第二十条“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将其在国内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委托其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并遵守本法第四条的规定。”

及第四条“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另外,说实话,上面回答认为:“只要在中国取得了专利权,就依法享有优先权,可以自动获得该国的专利保护了!”,这种理解是完全错误的!!!!!!

准确的把握“国内专利如何获得外国保护”,目前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来进行:

1.我国加入PCT之前,只能按《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向外国提出专利申请;既按照巴黎公约第四条的规定,已经在该联盟的一个国家正式提出申请专利、实用新型注册、外观设计注册或深圳商标注册的任何人,或其权利继承人,在其他国家就相关内容再次提出申请时,可以自在先申请提出之日起12个月(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申请)或6个月(对外观设计申请)内应享有优先权。简单了说就是,给你一个6~12个月的优先权期!但是,在这个优先权期内你仍然需要到外国去进行申请,而不是所谓的“自动获得他国的专利保护了”!!因为,专利的一个特性就是“地域性”。

2.在我国加入PCT之后,申请人也可以利用PCT途径提出国际申请。当申请人希望以一项发明创造得到多个国家(一般在5个国家以上)保护时,利用PCT途径是不错的选择。因为通过PCT途径仅需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一份国际申请,而免除了分别向每一个国家提出国家申请的麻烦。

即将到期的商标都是拥有将近十年历史的老商标,有的可能面临第二轮续展,当初持有人对商标名称选择的范围更广些,所以商标本身具有寓意好、字数少、不可再生等多方面共性价值特点。截至2018年6月底,我国有效注册商标量1680.7万件,预计2018年申请量达到700多万件,也就是说每分钟即有数十件的申请量,申请量的增加也意味着申请难度的增加,申请商标越来越不是一件易事。谋定一件到期的商标,既可以重新整合商标资源(变废为宝),也可使申请人得到一件心怡的商标。

《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深圳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针对不再续展的商标,当事人以哪个时间节点提交申请是最为关键的。

《商标法》第五十条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以目前商标审查六七个月出结果的速度,应该在商标到期后的五六个月(最早)来申请才能规避此条规定。另外一种情况,对于不再续展的商标,可能多个当事人都在关注,此时,就要看哪个当事人申请在先了,如果早于上述时间,面临的可能是驳回,但是只要申请人进行复审通常也都是会成功的。当然为了保险起见,复审同时再进行重新申请,则更为保险。

总之,对于到期商标重新申请的问题较为复杂,偶然性多,以上也皆为排除诸多干扰因素理想状态下使然,如果有碰到此类问题的申请人建议还应根据个案情况来咨询身边的专业人士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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