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行政诉讼需要走哪些程序?
作者:深圳昆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3-04 08:40:46
当你的商标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侵权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进行商标行政诉讼。商标行政诉讼需要走的程序是什么呢?首先就是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当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的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七天内立案或者不予受理。对受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日起五天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到被告手里。被告应该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十日内向人民法院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有关材料,比提出答辩。被告如果不提出答辩状,不会影响到人民法院依法审理。
在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为的执行,但下述情况除外:被告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公众利益的,可以裁定停止执行;法律法规要求停止执行的。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作出下列裁决: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符合程序的,判决维持;具体行政行为如果有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等行为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且可以判决被告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被告不履行或则拖延法定责任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行政处罚不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
企业在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时一定要提供相应的经营地址。如果在注册时并没有实际经营地址,是否可以提供虚拟地址呢?企业注册的时候,注册地址是必不可少的。
目前企业在选择注册地址时有两种选择:一、实际经营地址注册;二、虚拟挂靠地址注册。这里首先要明确虚拟地址的概念,虚拟地址不是虚假的不存在的地址,而是企业选择代理公司提供的集群办公地址或者商务秘书公司注册。这类虚拟地址是可以用来注册公司的。
采用虚拟地址注册公司与实体地址注册公司有以下两点区别:1、费用实体地址的租赁费用较贵,虚拟地址挂靠的成本相对较低。2、办理手续实地地址在办理注册手续的较为复杂,需要相关部门的场地核验与审批,而使用虚拟注册地址,可以省去很多的麻烦,办理更加轻松。
虚拟地址注册公司有以下几点好处:1、享受优惠政策许多经济园区或经济开发区内注册公司可以享受政府补贴优惠政策。2、变更地址方便公司要变更经营地址就需要变更注册地址,流程较为麻烦,而用虚拟地址注册对公司经营地没有任何限制,经营地更换不用涉及地址变更。
在深圳商标注册的时候,企业不外乎最关心的就是商标注册是否成功,然而商标之路漫其修远兮,例如商标异议、商标近似等雷点过多,尔等将上下而求索。今天,标局小编就从商标注册之路上的各个雷区出发,给大家说上一说标局如何护法商标注册。
第一:形式审查,不予通过。
根据以往数据来看,每年无法通过的商标注册都占大多数。为什么会无法通过呢?主要是某些代理公司知识产权顾问专业水平不高,对客户提交的资料也没有好好审查,导致商标注册最终未被通过。
标局提醒:商标注册的第一步就是形式审查,如果形式审查通过了,商标注册申请才能进行下一步。标局在帮客户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前,严格审查客户提交资料是必须的,为了避免出现形式审查环节可能出现的人为失误,有利于提高注册商标成功率。
第二:商标近似,不予通过。
通过了形式审查只是第一步,注册商标的时候,如果存在商标相同或是近似而导致商标注册失败才是最糟糕的呢。所以,在申请商标注册之前,一定要上标局免费查询是否有雷同的商标。
标局在提交客户申请材料之前,不仅会在标局查询,还会再商标局多次查询,确保不存在雷同商标,再为客户提交申请材料,最大限度的降低人为因素导致注册失败的概率。
第三:驳回复审,不予通过。
造成商标注册不成功的原因有很多,除了申请人自身的原因,查询盲期、商标审查等因素也会导致申请被驳回或被异议。
标局提醒:要是踩了这个雷点不要紧张,也不要放弃治疗啊,还是有救的!
我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中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昨天,有朋友在私信里问我:“小编,我注册商标被侵权了怎么办?”我记得前段时间跟大家说过,如果商标被侵权了,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向工商部门投诉,今天我再来详细的跟大家说一下。当事人就商标侵权纠纷,可以自愿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如果当事人先向人民法院起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般不再就同一当事人提出的同一商标纠纷控告立案受理。但是,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受理: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先于人民法院立案的;
(2)行为人对社会经济秩序造成损害而没有受到任何相应处罚,或者人民法院仅就侵权人和被侵权人双方赔偿纠纷进行审理的;
(3)深圳商标注册人的多件注册商标被他人擅自使用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如果商标注册人就其中部分注册商标被侵权的行为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已被受理的,则对其余不同的注册商标被侵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立案查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就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请求处理,又向人民法院提起侵犯商标专用权诉讼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能就赔偿问题作出裁决,只能进行调解,而调解不是必经程序,当事人完全可以在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的同时,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请求赔偿损失。
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件,已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的,人民法院仍应当就当事人民事争议的事实进行审查。这是国家法律对审判权行使的内在要求,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不受其他机关对民事法律关系认定情况的影响。当事人列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15日内提起行政诉讼,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管理部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已经给予行政处罚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民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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